蒙特利尔公约挪威律师

《蒙特利尔公约》(从形式上看,《公约》统一的某些规则的国际航空运输)是一个多边通过的条约的外交会议的国际民航组织 成员国在年。 它修订了重要的规定,《华沙公约》的制度的有关赔偿受害者的空中灾难。 《公约》的尝试重新建立统一性和可预测性的规则有关的国际运输的旅客、行李和货物。 虽然维持核心的条款已经提供的国际航空运输的社会几十年(即,《华沙制度),新的条约实现了现代化,在一些关键领域。 它保护乘客通过引入一个两层赔偿责任制度,消除了以前要求的证明故意忽视航空公司获得超过美元的,赔偿金,它应该消除或减少旷日持久的诉讼。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航空承运人是严格的责任证明损失高达,个。 特别提款权(提款权),混合的货币价值观建立的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基金组织)等于大概我们 美元,人。 在损害赔偿的超过,个。 特别提款权要求,航空公司可以避免赔偿责任的通过证明的事故造成的伤害或死亡并不是由于他们的疏忽或是因完全的过失第三方。 这个是不是提供赔偿的少,个。 特别提款权要求的。 《公约》还修改了管辖权条款的华沙和现在允许受害者或其家庭起诉的外国航空公司在那里他们维持他们的主要住所,并要求所有空运公司进行责任保险。 《蒙特利尔公约》带来的主要修改债务的可支付给家庭的死亡或受伤,同时登上一架飞机。 《公约》不承认赔偿精神损伤或损坏,除非与人身伤害。 第十七个《公约》指的是'人身伤害'的定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对于事故的发生。 可疑的讨论纯粹是 精神损害是不符合赔偿条件已经受到批评的人受到伤害的飞机事故,法律专家和他们的家庭。 澳大利亚改变其法律,以符合《蒙特利尔公约》,包括在以下一些方式独立的澳大利亚参议员色诺芬尼克将介绍的私人会员的法案成为澳大利亚议会在可能年将寻求保护的权利的飞机坠毁的幸存者进行补偿的心理创伤。 导致澳大利亚目前的事电视显示四个角落,在政府拥有的广播公司的、广播节目的重点不公平和不公正的,不包括精神伤害月日,年有凯伦凯西,一名护士受伤的医疗后送航班她是护士在崩溃的水域诺福克岛。 《蒙特利尔公约》的变更和一般会增加最大责任的航空公司行李丢失为一个固定金额,特别提款权,每名乘客(金额 《华沙公约》的基础上重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