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挪威渔业案(摘要在国际习惯法)-国际公法

"在这种情况下法庭认为有必要指出的是,尽管十英里的规则已经通过的某些国家在其国家法律和他们的条约和公约,虽然有些仲裁裁决具有适用它,因为这些国家之间、其他国家采取了一种不同的限制。 因此,十英里的规则也没有获得权力的一般国际法规则。上。 十英里规则似乎不适用作为反对挪威 因为她一贯反对任何试图将其应用于挪威海岸。在一般的容忍外国关于挪威的做法是一种质疑的事实。 为期超过六十年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本身在任何方式质疑。 法院注意到,在对某一情况只能加强,随着时间的流逝,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没有制定保留"。"在其(挪威)来看,这些规则的国际法考虑到这样的事实,因此承认,绘制基线必须适应的特别条件取得不同的区域。 在它看来,该系统界定适用于年、系统的特征在于通过使用直线,并不因此侵犯了该一般法律这是一个适应呈现必要通过当地的条件。恶名的事实,一般的容忍国际社会,很大的 英国的立场在北海,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她长期投弃权票,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挪威执行她的系统对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法院因而导致得出结论,该方法直线,建立挪威的制度,是实行特殊的地理位置挪威海岸,甚至在争端出现,这种方法已经通过综合一致和足够长期的实践,在面对态度的政府证明的事实,即他们不认为这是违反国际法。划定的海洋区域总有一个国际方面不能依赖的仅仅在于将沿海国表示,在其国内法律。 虽然这是真实的,该法划定必然是一个单方面行为,因为只有沿海国才有权采取它的有效性划界方面的其他国家取决于 国际法。 (.)","在事实,两个国际法院的案件出现,以支持持久性的反对者提出的规则都出现的情况下,新的规则本身是在大的疑问。 因此,明显更加容易为反对者保持其状态。 任何情况下,被援引的情况下在其反对者有效地维持其状态后的规则成为广泛接受的国际法。 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这种状况可以维持光的现实的国际法律系统。 这当然是困境的降临美国、英国和日本的海洋法。 他们反对扩大的沿海国管辖权的最终都无济于事,并且他们已被迫加入英里领海和英里专属经济区。渔业的情况下,决定一年后,对立的联合王国对挪威。 问题是挪威是否曾使用法律上可以接受的方法 绘制基线,从它测量其领海。 联合王国认为,不允许长度的一个基线的绘制跨越海湾的被超过十英里。 再次,如与申请庇护的情况下,初级保持的情况是,据称规则并不存在。 在替代选择,法院简单地说,如果该规则存在,它就不应用于针对挪威的,因为挪威有"一贯反对任何试图将其应用于挪威海岸。"这种语言是经常被援引以支持持久性的反对者提出的原则,但它可以很容易地读到支持的默认的,由于没有这种语言表明,挪威的反对派必须发生之前建立指称的规则的。 的论点,缔约方不解决这种不确定性:虽然联合王国似乎已经支持的东西,如现代化的持久性反对者提出的原则,至少对于权利 历来实行通过一国(同时宣称,挪威已经不能满足其要求)、挪威(其普遍存在的情况下)似乎已经支持的东西更接近于默认景。 庇护和渔业的决定提供不超过通和模糊的支持的原则。 国家实践,因为这些决定,也较无益的,因为已有基本上没有实例中,各国必须援引的原则。 教授斯坦报告称,在年一篇文章,他研究了"没有把任何情况下,作者提供了甚至一个实例,一个国家声称或给予豁免的规则的基础上,持久性的反对者提出的原则,除了当然庇护和渔业的情况下自己。"国际法是一个迷人的主题,我总是认为应当教授第一学期的任何教育的判例,不是作为一种事后的想法。 它显示了如何仲裁和平衡的不同(撞击) 利益产生最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先例,而是严肃地提醒人们,没有任何机构,是"人民"通过一个人。 一项"多数",也没有任何行政命令等。 应该允许"假定"的法律,没有审议了在这种时尚。 虽然属地管辖权的国家是独特的,这种管辖权可能排除的基于拉丁语格言"等者之间不存在统治权"的解释:可以帮助我这个问题博士和回答它在我的电子邮件,这是很有帮助,谢谢你所说的参照